潞安环能关于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公告

2013-07-30 01:48 山西潞安环能股份公司证券部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山西省煤炭经济健康发展、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导致的煤炭需求不振和企业效益下滑等困难和问题,山西省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32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138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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