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精神

2014-12-05 08:57

 

   共和国宪法一甲子,根本大法地位鼎立。我国现行宪法,不仅确认了近代百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更引领国家和民族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中国”的伟大转折。 

  今日中国处在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接续点。更高水平的现代化靠什么护航?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宏大或细微靠什么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用什么来庇护?法治须臾不可离。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正在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前途命运添注汩汩动力。“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句西谚之所以被无数中国人时常提起,既是对其要义的服膺,也是对法治现实的喟叹,对法治建设的寄望。想想看,宪法地位虽高,但有多少人读过宪法?宪法的序章节条款,又有多少人熟悉其内在?宪法是根本大法,但不尊重、不敬畏宪法的情形有多少?宪法约束权力,守护权利,但公然违反宪法、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事件还有多少? 

  宪法与时俱进,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根据人民共同意志郑重写入。在依法治国新时代,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新时期,宪法应当真正“热”起来、“活”起来,让人们为之生发情感,让宪法信仰成为灵魂深处的标注。 

  “道不远人”,宪法信仰要成为一种精神自觉。读一读宪法,我们能发现“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拥有至上的法律效力;会熟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最可倚赖的保证书;会看到宪法既有定鼎国家制度安排的威重,也有庇荫现实生活的暖意。宪法不是被供奉的高贵文字,其至上性我们应当真实可感,其权威性应当放到最根基的位置去普及,让宪法中蕴涵的国家、民族的价值与共识深植社会生活,“接于目,怵于心,凛乎不可犯也”,宪法精神就能抵达社会内心深处。 

  “天下之事,难于法之必行”,宪法信仰要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如果“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心理变得普遍,宪法就很难成为公共生活的最高权威;如果纸上的宪法不能走进现实、融入行为,根本大法也会束之高阁。宪法要强大起来,就要加强实施,让“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行于严,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落于细,让“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成于实。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让它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每个人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宪法就有蓬勃的生命力,法律才能被真诚信仰,法治中国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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