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10 03:04 公司本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六人,实到监事六人,其中石汝欣先生、张宏中先生、李旭光先生、吴克斌先生四名监事传真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李建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核公司二○二〇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1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