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05-05 10:19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证券代码:601699股票简称:潞安环能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43366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6.7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1,321.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0,835.04万元。

本年度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6.7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1,321.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充分保证股东根本利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方案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将进一步监督公司履行相应的后续决策和披露程序。

四.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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