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3 09: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须重新进行选举。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志清先生、韩玉明
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和刘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审核推荐,董事会拟提名
刘渊先生、张志敏女士和杨瑞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
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股东推荐方式和职工民主选举方式,共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七名监事
人选,其中:经股东分别推荐,提名丁东先生、朱冰女士、孙素宾先生和李冰江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人选。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方式,提名张国
印先生、常来保先生和芦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以上议案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
        (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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