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7 00:49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58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826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七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超群、吴秋生、杜铭华、张正堂、张翼、陈晋蓉为传真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两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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